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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《经济法基础》备考知识:营业税法律制度

2016/1/16 11:39:58来源:会计职称课件

下面是会计职称课件小编为大家准备的有关《经济法基础》营业税法律制度备考知识为大家做的分析和总结一起来欣赏一下吧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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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纳税人


(二)扣缴义务人


【章节关系】:


经济法基础 >> 第四章增值税、消费税、营业税法律制度 >> 第三节营业税法律制度


【知识点】:营业税纳税人


(一)纳税人


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、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,为营业税的纳税人。


在中华人民共和国“境内”是指:


(1)劳务——提供或接受方在境内。


(2)转让无形资产(不含土地使用权)——接受方在境内。


(3)转让或出租土地使用权——土地在境内。


(4)转让或出租不动产——不动产在境内。


(二)扣缴义务人


1.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、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,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,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;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,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。东 奥初级栏目精选稿件。

2.非居民在中国境内发生营业税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立经营机构的,以代理人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;没有代理人的,以发包方、劳务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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